在2006年暑假,Gamma為了愛悄悄搬離了台北,不管楊爸的反對,執意要搬去南台灣,光這份勇氣就值得給Gamma拍拍手,畢竟Gamma從小在台北長大,又過了洋水(米國)回到台灣,怎麼說都該在大台北地區打拼; 再配上Gamma的IQ+EQ,我都可以預測她將來一定是個女強人、女總裁,只差還沒有叫她楊董。
為了想要瞧瞧這個讓Gamma搬去屏東的男人,在2006年10月總算讓我見到了本尊-劉老爺(Linda劉),劉老爺給人的第一印象非常憨厚,而且非常照顧Gamma,光他一舉一動對她的照顧,就知道它有多疼惜、多保護Gamma,他隨時注意到Gamma的需求,就算一直來回屏東市區跟墾丁,也沒有見他臉上顯現出不悅或是不耐煩 (插曲: 雖然第二天他們決定先住下民宿,可是之前這對夫妻只是說 「來看看」我們住的民宿感覺如何,一進門,整間民宿讓人覺得莫名的舒適,他們就去車上拿了行李說:今天晚上要住下了。ㄚ咧~明明行李就準備好了,幹麻硬裝說只是來看看)。
看著Gamma與劉老爺時時刻刻十指緊扣、充滿幸福表情的畫面,其實當時就知道Gamma不會回台北了,這就是她認真牽手的另外一半。(真的跟Gamma平時凶悍的表情一點都不一樣喔~~我真的覺得Gamma很像我的親姊,因為我老姊在24歲以前,根本是個男人樣藏在女人身體裡而已,直到在英國遇到我姊夫,才變成留長髮、講話會輕聲細語的彭巧麗。Gamma就給我一樣的感覺)
果然! 今年初,在Gamma支支唔唔、欲言又止的談話中,我們猜到了她要結婚的消息,其實一點都不意外,總覺得是遲早的事情,既然都搬去屏東了,那就趕快辦一辦,讓我們感受她的喜悅,順便沾沾喜氣(本人的確需要多點喜氣加持)。
不過,早就耳聞籌備婚禮的過程總是繁雜又令兩人容易動怒,從決定結婚日期到拍婚紗還有決定蜜月地點,就感覺有一個世紀這麼久,畢竟牽扯到兩個家庭的關係,其實結婚~真累。光蜜月地點我參予討論到的就維持有2~3個月,從歐洲跳到美洲還去了一趟內外蒙古,然後又從大洋洲繞了一大圈回到台灣。我個人建議,幹脆去他們家隔壁的墾丁玩玩水就好了咧,怎麼會有這麼囉嗦的ㄚ。
一切繁文縟節從早上六點開始的化妝迎娶,參加過無數次的婚禮或是迎娶,還是一樣,除了我親姊-彭巧麗當年結婚的時候是笑呵呵的出嫁以外,我看過其他的每一個新娘子都是淚眼汪汪的跟父母拜別 所以我一直覺得新娘子都要哭一下才是正常的,繼彭巧麗之後,我終於又看到一個豪邁的新娘嫁,開心的等待一切儀式結束。(Gamma說的,我只是搬個家,又不是離家出走不回家,有啥好哭的? 沒錯! 帥氣!...只不過台北跟屏東的距離 應該讓Gamma姊姊不能常常回家阿 ) 所以~Gamma真是我的 「二姊」阿~
抵達Gamma的屏東豪宅,一群人搶著照相,二十幾個人只有排列組合的不同,但是一一把每張照片拼湊重疊起來,其實大家都是一樣的標準笑容,ㄚ是有必要這麼照這麼多張嗎? 還好現在都是數位照相,不然照片洗出來應該會讓付錢的人吐血吧!
到最後晚上的宴客,花了一個小時敬酒(80桌哩~平均1桌花30-45秒),一個小時換裝,還有一個小時謝客,總算落幕。累了一天,當晚我們還是去了「東方白宮」歡唱1000 (屏東找不到錢櫃、也沒有好樂迪,東方白宮可是著名的卡拉OK唷),雖然Gamma沒有穿著讓她動彈困難的禮服、也卸下了厚重的濃妝,不過,在劉老爺單腳下跪並且高歌一曲”你是我老婆”之後,我們才真正覺得,從今以後 Gamma是 劉太了~~
楊阿姊Gamma,要當好命婆喔~ (主臥室隔壁的空房,替我留著! 葉ㄚ狗的廁所也還是替她保留)
Ps 我的捧花沒有拿到啦!!!! (火大)